为鼓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会员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设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按照学会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奖项是学会学术论文的最高荣誉奖。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的获奖论文30篇左右。获奖者由学会颁发证书及奖金,在学会刊物及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名单并通知获奖者所在单位。获奖论文可推荐参加中国科协期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
第二条 优秀论文奖的论文评选范围是:评奖年度前两年内在学会及分支机构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含国际会议)发表的论文;学会及分支机构主办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省级土建学会评选的优秀论文;团体会员单位评选的优秀论文;以及学会会员在其他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三条 申请优秀论文奖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学会会员。
第四条 优秀论文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理论上或技术上有创新和发展,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对生产实践有指导作用,或对促进本学科的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三)解决技术难点,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第五条 推荐方式及要求
(一)由学会和分支机构及其主办刊物编辑部、省级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等负责组织推荐。会员个人申报需通过分支机构、省级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等渠道进行申报。
(二)申请优秀论文奖,需按规定内容填写《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推荐申请表》。推荐单位应对所报论文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申请时,需提交申报论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第六条 评审程序
(一)学会对收到的推荐论文按专业聘请有关专家提出初审意见。
(二)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根据推荐和初审意见进行综合复审,确定获奖论文。
第七条 优秀论文奖设一、二、三等,特别优秀论文可设特等奖。奖励如下:
一等奖:发证书、在《土木工程学报》及学会网站上公布作者名单、奖金3000元。
二等奖:发证书、在《土木工程学报》及学会网站上公布作者名单、奖金2000元。
三等奖:发证书、在《土木工程学报》及学会网站上公布作者名单、奖金1000元。
第八条 本奖项经费(奖金)由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提供。
第九条 本办法经学会十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中国土木工程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