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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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科协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5-09-30

 

 

中国科协办公厅文

 

科协办发学字〔2015〕31号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要求,中国科协决定启动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附件1),引导、支持学会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培育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

一、项目目标

充分发挥学会“小同行”和高水平学术大师聚集的专业优势,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年龄在30岁上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人物”,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经费、政策、工作等方面的更多支持,营造更宽松的环境,指导青年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打好职业基础,激发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成长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国家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引导、推动学会组建学会联合体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现面向大学科领域和完整创新链的人才选育体系,形成具有某一学科、某一行业特色的人才成长模式和人才评价标准。

项目重点支持200名左右30岁上下青年科技人才潜心研究,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对每一位扶持培养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三年。实施工作主要分为学会申报、评审、实施、检查验收等阶段。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2012-2014年间未出现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均可自愿申报。重点支持学会组建学会联合体进行申报。

2.申报要求:学会应按照“三重一大”工作程序,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进行项目申报。

3.提交申报书:本通知及申报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ast.org.cn通知通告栏)。《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20份,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请注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字样。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10月15日12:00(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学会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的,还须同时填写《学会联合体组建说明》(附件3),随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社会公示

1.学会应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等有关材料,不得谎报业绩、编造材料。

2.所有申报材料自申报截止第二日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如在公示期间受到举报并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进度安排

1.9月底,下发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10月中下旬,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3.10月下旬,完成立项,拨付经费;

4.11月上旬,组织启动项目执行;

5.12月中上旬,汇总立项试点学会联合体、学会扶持的青年科技人才名单。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

联 系 人:祝    张春程

联系电话:010-68515737  010-68788560

QQ群:272537707

2.材料接收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学会服务工作处

联 系 人:张    陈晨光

联系电话:010-62197652  010-62194554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518

邮    编:100081

电子信箱:xhfw@cast.org.cn

 


 

附件:

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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